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2.监督电话: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电话、、。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