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聘任杨岸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杨岸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杨岸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分的情形。
杨岸女士,1988年出生,硕士,金融专业,2013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和证券部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