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二) 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考核机制,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宣传和培训形式、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应包括责任范围、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消防设施故障处置、情况记录等要点。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特殊工种资格、动火审批程序、临时用电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应包括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其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管理要求、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事故处置记录等要点。
应包括预案制定和修订、责任部门、组织分工、演练频次、范围、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要点。
应包括职责职能、人员组成、日常管理、执勤训练、装备配备、装备使用保养及补充维修、情况记录等内容。
应包括单位参与的消防区域联防组织的类型、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职责职能、联防互查、消防宣传、活动频次和活动记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