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去产能部际联席会成员、国家钢铁行业供给侧改革核心智囊、中钢协副会长迟京东对中频炉改电弧炉政策等给予了明确的答案。
1、目前国家没有放宽“中”改“电”的政策条件,市场上关于新增电弧炉2000多万吨的产能只是市场上的传说。
2、不允许电弧炉代替中频炉是钢铁去产能、清除“地条钢”工作的重要原则。目前国家没有允许电弧炉代替中频炉,如果出现“中”改“电”就是违规的,决不允许的。
3、对原已具有电弧炉产能指标,但没建设电弧炉,而是建成了中频炉且已生产的企业,拆掉中频炉后,不允许再建设电弧炉。
4、对原已具有电弧炉产能指标,并已建成电弧炉装备、前期电弧炉处于停产状态,后又建成中频炉生产的企业,在彻底拆除中频炉后,经地方政府核实、核算批准,允许电弧炉恢复生产。
5、对原已具有电弧炉产能指标,并已建成电弧炉装备的企业,现因设备落后、老化等原因,企业准备进行电弧炉的设备更新、改造升级的,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经政府核实后,允许进行设备改造和电弧炉生产。
6、原属中频炉炼钢,具备完整的连铸、轧钢等工序装备企业。省级政府通过淘汰别的、正规的、合法范围内的产能进行置换后,允许利用原有连铸、轧钢等的装备,新建设电弧炉。必须用同等产能置换的淘汰产能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