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掌握我省(湖南省)企业使用中(高)频炉生产情况,防止企业违规使用中(高)频炉生产粗钢行为,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企业使用中(高)频炉生产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开展对企业使用中(高)频炉生产情况的调查摸底,加强对企业使用中(高)频炉生产情况的监督,是有效防止企业违规生产“地条钢”的重要环节。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域内企业使用中(高)频炉生产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凡是本辖区内企业使用中(高)频炉生产都属于此次调查摸底范围。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2019年3月31日止生产使用(包括已停产的)中(高)频炉的数量(台数)、吨位、生产能力、生产产品等进行详细调查并登记造册。并于2019年4月20日前将《湖南省企业使用中(高)频炉生产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纸质及电子版汇总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